“是挂在被害者的前面,标题是天罚的那幅画!”
毛利小五郎给目暮警官解释道。
“恐怕是为了模仿那幅画才用这种杀人方式的。”
“但是犯人很大胆哦,犯人打扮成这副模样如果被别人看到的话,会引起骚动的啊。”
“所以在刚才进入杀人现场的通道,才会竖着有禁止进入的公告牌。”
这时候小兰提出了自己的一个发现。
“小兰啊,那应该是四点左右吧?”
“嗯。可是五点钟再过去告示牌就不见了。”
目暮警官沉思道:“那么命案发生的时间应该在四点半左右吧?”
“目暮警官,案发时间很短,你可以派人搜索录像中出现的这副盔甲,犯人不可能把全身都包裹住,盔甲上肯定有犯人留下的汗渍、毛发或皮屑。”